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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破坏的走势类型

来源:  日期:2024/7/17

  

市场的波动,归根结底是在前后两个高低点关系构成的一个完全分类中展开的。这些高低点就是上涨、下跌和横盘的高低点,它们相互连接构成走势图。走势类型根据中枢分成趋势和盘整,只是为了更好地分析这些上涨、下跌、横盘的结束。根据走势必完美,所有走势类型都必然最终结束,那么就存在一个结束方式的问题。
走势类型的结束有着和线段的结束类似的方式,但两者不是一回事。例如,在图1,如果fgh构成的走势类型是线段,那么这部分仍然在原上涨线段中,不存在线段破坏的问题,但走势类型是可以独立存在的,这也可以看出线段和走势类型的区别。
走势类型只有两种:趋势和盘整。盘整有a+b+ca+b+c+d+e两种结构,而走势类型如果次级别只有abc三段,那么走势段d一定与bc构成一个当下的中枢。所以,趋势面对的是两个中枢,而盘整走势类型无论呈什么形态,面对的都是一个中枢。趋势的两个中枢之间可以用缺口连接,盘整的结构也完全可以是横盘形式的中枢,即a+b+c+d+e之中的a段和e段完全可以不存在。例如,a+b+c+d)上涨结束后,没有继续创新高而是直接下跌,这是完全可以的,并且实际走势中很常见。
对于只有一个中枢的盘整,根据中枢的演化就可以知道,该中枢被破坏后,该盘整走势类型就结束了,这种破坏可以是向上破坏也可以是向下破坏。在图中,走势段f就构成对bcd中枢的破坏,这个破坏意味着原a-e的盘整走势类型结束。
盘整走势类型结束后,只有两种可能:第一种,继续向上去构造中枢。例如,在图1中,如果h不能回跌到bcd中枢的震荡区间,那么第二个同级别中枢就形成了,走势类型成为趋势,原来的盘整是该趋势的未完成形态。第二种,产生新的走势类型。这个新的走势类型可能包含了原盘整中枢的破坏段,也可能不包含。包含了的情况就是如图1所示的那种,不包含的情况就类似线段的第一种破坏了,走势段f下跌到bcd中枢区间内,并且走势段h继续创新低。在这种情况中,虽然bcdefgh几个走势段有重叠区间,但e明显创了新高,而后续的fgh构成的走势明显在下跌,那么从走势段上来讲,它们就是代表两个方向的两个走势类型。产生新走势类型的情况,就类似于图2中的1-4走势和4-9走势。
对趋势来说,两个或更多互不重叠的同向中枢是其主要特征。以两个中枢的上涨趋势为例,显然要破坏这个趋势,首先要破坏两个同级别中枢的特点,也就是不能继续向上生成新中枢。对于不能向上新生中枢的情况,只可能是向右的同级别盘整产生,或者一个具有明确方向的同级别走势类型被划分出来,并且一定回到第二个中枢内。如果不能回到第二个中枢的话,就相当于又生成了一个同级别中枢,与前面的推论矛盾。
趋势有一种特殊情况,a+A+b+B+c的标准趋势形态中(AB是同级别中枢,abc分别是次级别或次级别以下级别走势类型),c段很长,然后出现一个更大级别中枢,而没有任何一个次级别走势类型回到中枢B区间内。在这种情况下,其实该趋势是三个中枢,第三个中枢在那个新的更大级别中枢中,是该更大级别中枢的第一个次级别走势段。
所以,盘整走势类型的结束一定以中枢被破坏为标志,而趋势走势类型的结束一定以最后一个中枢后不能顺着原趋势方向新生同级别中枢为标志,也就是被同级别走势类型回拉最后一个中枢区间内。
对于刚接触缠论的人来说,本章内容可能理解起来会有点困难,这是行文顺序决定的。走势类型不清楚,对买卖点就不可能清楚,而对买卖点不清楚也就不可能完全理解走势的破坏问题,但走势的破坏又是和买卖点相关的。这就好像前面的中枢和走势类型相互定义造成的问题一样,其实理论上是很清楚的,只是需要把一些点串起来整体理解。
走势类型后,就可以接着探讨买卖点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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