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增城原副市长为地产商谋利涉贿近1500万
来源:金羊网 日期:2012/8/15
广州市检察院近期集中起诉了一批商业贿赂案件:增城市原副市长刘荣照,利用其先后担任增城市新塘镇镇长、增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增城市荔城街党工委书记、增城市副市长期间,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涉嫌受贿人民币1437万元、港币25万元、美元1万元、新加坡币3000元。检方还指控刘荣照涉嫌构成滥用职权罪。该案目前已进入移交法院起诉阶段。
检方通报,黄埔区城管局原局长刘晓金、调研员刘配杰受贿窝案亦进入了移交法院起诉阶段。据悉,自今年6月26日至8月13日,我市检察机关集中起诉商业贿赂案件共100件108人。
涉两罪已被移交法院起诉
据媒体此前报道,2011年4月8日,时任增城市副市长的刘荣照,被广州市纪委带走调查。刘荣照疑因增城市石滩镇商业核心区原氮肥厂地块的相关问题被调查,该地块其后建成为“石滩第一城”。增城市政府网站3月17日一份“推进‘三旧’改造和环境重点整治工程”的资料显示,“石滩第一城”改造地块位于石滩镇中心城区,改造面积约230亩,现主要为工业用地,拟改造为商住综合小区。这一项目的“责任人”即是刘荣照。
时隔一年之后,广州市检察院昨日向媒体披露,刘荣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已被移交法院起诉。
索取或收受近1500万元
据检方公布,2003年1月至2011年3月,被告人刘荣照利用其先后担任增城市新塘镇镇长、增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增城市荔城街党工委书记、增城市副市长期间,以所谓投资入股的名义参与土地开发、承诺为房地产商解决开发房地产问题、为房地产商拿地搞商业开发提供帮助及为其利用“三旧改造”政策从事房地产开发提供帮助等,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增城市顺欣房地产有限公司钟某某、胡某某、增城市汇港房地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某某、广州市骏欣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某某、增城奔马摩托车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湛某某等人的财物,共索取或收受相关公司人员贿送的人民币1437万元、港币25万元、美元1万元、新加坡币3000元。
参与土地整合致巨额损失
检方称,2004年间,增城市政府为加快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决定整合、出让该市荔城街三联村工业园闲置土地。被告人刘荣照利用其主管荔城街道办与相关公司洽谈购地工作的职务之便,在明知相关公司已与政府部门达成购地意向的情况下,仍擅自决定短期引进私人资金参与政府土地整合。2004年底,被告人刘荣照伙同犯罪嫌疑人顾恩洪(另案处理)与广州市增城骏杰房地产咨询服务部陈就泉(另案处理)商定,由刘荣照象征性出资50万元人民币私下与陈就泉共同整合该土地。
在陈就泉未完成出资的情况下,荔城街道办即于2005年11月8日提前向陈就泉名下的广州市增城骏杰房地产咨询服务部支付了第一笔土地整合款252万元,在陈就泉出资完毕不到两个月内,又支付了第二笔土地整合款1001万元,以上合计支付1253万元。扣除土地整合成本和其他费用,陈就泉实际获利478万元,导致荔城街道办向私人老板无端支付了不该支付的土地整合款478万元,造成国家巨额经济损失